免費送禮變推銷、買“測試”茅臺被單方撤單,“保過班”退費難……連雲港發佈2022年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交匯點訊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連雲港市市場監管局、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發佈2022年全市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為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借鑑,幫助消費者提高消費維權意識,敦促企業誠信、守法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最終達到提振消費信心、淨化消費環境的目的。

案例一:免費送禮變推銷,消保委調解退全款

李女士接到自稱某廣場工作人員電話,稱為回饋老會員搞活動,可免費領取洗衣液。當天下午,李女士來到活動現場,一位丁姓經理正在介紹歐琳食材淨化機,並進行現場演示。他稱該食材淨化機可分解蔬菜中的農藥、甲醛,肉類中的催熟劑、雞飼料中添加的增長劑等。丁經理還表示,原價5999元優惠價只要3999元,還贈送王牌破壁機等禮品。見現場很多人購買,李女士也買了一臺。後感覺上當受騙的她將遭遇投訴到市消保委,要求退貨賠償。

連雲港市消保委調查後認為,推介會中關於蔬菜、雞等生長中存在的影響人體健康的因素,片面極端;淨化機功效也不是憑權威部門鑑定結論,而是釆取不真實的類比方法誤導消費行為。這些行為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調解,被投訴方向李女士道歉,當場退還現金3999元,並表示向總部申請相應補償。

案例二:承諾不靠譜,“保過班”退費難

劉女士2021年9月購買中公教育教師編制線下面授課程的“保過班”, 共繳費20640元,對方承諾如考試不通過將在45個工作日內全額退款。2022年6月,她提交退費申請,數月之後對方仍未按約定期限退款。最後一次,雙方協商退款日期為11月18日,因家屬重病住院急需用錢,劉女士聯繫該教育負責人,希望能幫忙申請提前退款,未果後投訴至市消保委。

被投訴方代表稱,受疫情影響,國家壓縮或取消部分考試,直接導致機構資金週轉不暢、部分學員退費週期被拉長;因劉女士家特殊情況,被投訴方負責人已個人為其墊付退款5400元。經調解,被投訴方於11月8日退還了剩餘尾款。因涉及該教育機構的退費投訴較多,連雲港市消保委還於11月7日再次約談被投訴方負責人,秘書長徐浩親自主持約談,要求培訓機構儘快梳理彙總全市涉及退費的消費者名單及退費金額,制定退費方案、確定退費時間,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案件三:抑鬱症患者“一擲千金”,所有商家同意退款

短短八天內,患抑鬱症的胡女士在家人不知情情況下,在多家店鋪消費近13萬元,所購商品涉及手錶、珠寶、服飾、數碼產品等,多種商品反覆購買。因商家眾多,其親屬江先生請求市消保委助其退款。

江先生不僅提供胡女士的購物清單,還提供了醫院出具的病歷。市消保委認為,胡女士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在發病期間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購物合同,屬效力待定合同,在其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情況下,商家應當依法退款。後連雲港市消保委秘書長徐浩主持調解,經過充分溝通和協商,各商家都能理解消費者的特殊情況,全部同意辦理退款手續。

案件四:農機“雙標”起爭議,投訴每人獲賠一萬元

東海縣消保委平明分會收到群體投訴:連雲港宏德農機銷售有限公司東海縣分公司在銷售“沃得”牌聯合收割機過程中涉嫌欺詐行為。投訴人代表稱,他們在該公司購買“沃得”牌聯合收割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動力不足,且發動機上的銘牌脫落。而發動機型號的標記居然有兩個。投訴人認為,該公司將112馬力的收割機當做118馬力機器銷售,是欺詐行為,要求退貨並賠償。

經過核查,證實該批發動機是按照118馬力調試出廠,而此次標籤糾紛,則源於收割機配置的發動機廠家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錯貼標籤,後又在原標註上覆蓋真實標識。雖然不存在欺詐行為,但該產品的標識存在瑕疵,經調解,被投訴方同意給予每臺收割機購買人一萬元賠償。

案件五:買“測試”茅臺又被單方撤單,消費者獲賠償

陳先生通過APP在某商城購買131瓶“飛天茅臺”近二十萬元,當天下午去門店提貨時被告知沒有貨。當晚,又有三人分三次電話聯繫他讓其退貨,後在陳先生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單方強制退單。陳先生投訴到市消保委,要求平臺補足商品數量並賠償其損失。

被投訴方代表稱,該公司近日正在對商城進行改版、升級、測試,測試的產品價格是虛擬的,就連商家也是虛擬的。平臺發現有人下單後,就及時打電話與其聯繫,告知是測試並希望對方退款。當晚,公司不僅下架產品,還把投訴人下單款項原路退回,同時在商城首頁發佈公告。此外,商城平臺的管理制度也明確規定,有權對“問題商品”下架退款。經核實,被投訴方關於平臺測試的說辭屬實,但網頁上沒有任何測試字樣或提示。被投訴方存在明顯過錯。經過調解,被投訴方賠償陳先生現金2000元,雙方達成和解。

案件六:房車“過保”有因,廠家免費更換配件

內蒙古消費者王先生於2020年8月在連雲港市某公司購買一輛拖掛房車,不到半年,房車前槓大臉自然開裂,聯繫廠家於2021年6月免費更換。半年後,房車前槓大臉再次開裂,雖然廠家同意免費更換,但受疫情影響,直到2022年準備更換。而廠家以“過保”為由,要其交納6000元費用。王先生從內蒙古趕到連雲港撥打12345投訴。

海州區消保委浦南分會認為,雖然整車質保期已過,但消費者是在質保期內提出更換需求,因疫情原因才導致“過保”。經調解,廠家免費為王先生維修更換,雙方還特別約定了新換配件的質保期。回到內蒙古的陳先生還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感謝信寄到市市場監管局,再次向海州區消保委表示感謝。

案件七:網購床頭櫃破損成“燙手山芋”

亮女士在淘寶平臺購買一個床頭櫃,因春節快遞延期,尚未收到貨系統就因超過15天自動確認收貨。收到貨後,發現床頭櫃破損,隨即便聯繫賣家,賣家同意換貨,並主動提出讓快遞員上門取件,他們將直接補發。但之後的半年裡,既沒有人上門收貨,亮女士也未收到新的床頭櫃。

原來,賣家認為床頭櫃是在運輸途中損壞,應由快遞公司德邦物流免費為其寄回,但快遞公司一直拖延不處理,這才導致破損的床頭櫃成“燙手山芋”。市消保委認為,消費者與賣家已經形成買賣關係,賣方同運輸方產生的糾紛,不應當由消費者承擔責任。經過多次催促,賣方最終為消費者辦理退款手續。

案件八:買“問題”空調遭“踢皮球”

李女士在連雲區某電器賣場購買一臺空調,試機發現空調製熱不佳,遂向銷售方反映。銷售方讓其直接與售後方聯繫。售後多次派檢測人員上門查看後表示,要更換氟利昂。李女士認為,自己買的是新空調,不需要更換氟利昂。要麼退貨,要麼更換主機。

連雲區消保委認為,新空調需要更換氟利昂,從技術角度分析,存在質量嫌疑,而對空調質量爭議僅由售後技術人員單方作出, 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如果無法達成和解協議,應該按照規定委託第三方進行檢測,而不是多方推諉。經調解,該空調生產廠家同意免費更換空調。

案件九:熟人介紹的裝修,糟心事一籮筐

經熟人介紹,顧女士與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裝修合同,沒想到糟心事一籮筐,與裝修公司多次協商無果後,向市消保委尋求幫助。

連雲港市消保委前往涉訴房屋進行調查時,顧女士現場反映數個問題:客廳酒櫃背板起鼓起皮、木門開裂;廚房臺櫃設計不合理,導致冷熱水預留不規範,淨水器前置管道無法安裝;虛報房間乳膠漆塗刷面積及瓷磚倒角長度等。被投訴方也很委屈,表示很多變更是投訴人單方提出,因為熟人介紹沒有在合同上簽字,而裝修價格已經很優惠,投訴人還欠尾款未支付,因此不同意賠償。經市消保委多輪次、多形式的溝通調解,被投訴方同意承擔責任,投訴方也承諾結清裝修尾款。

案件十:無“身份證”的壁掛爐竟是“串貨”產品

2015年,石女士在巨龍路一家壁掛爐專賣店購買一臺德國進口的威能牌壁掛爐。2022年搬家移機時發現該壁掛爐內沒有條形碼、產品序列號等相關產品信息,只有粘貼標籤的印記,該壁掛爐可能是“假貨”。石女士致電400官方電話查詢後得到的回覆是,威能官方沒有該款壁掛爐的信息。隨後,她又自費請400官方工程師上門鑑定,也無法證明該設備為正品。石女士認為商家銷售的是“三無”產品,要求退一賠三。

經過調查,該公司銷售的壁掛爐為“串貨”產品。為不讓廠家查到代理商,故將其信息銷燬。連雲港市消保委認為,雖然不是假貨,但經營者在銷售中隱瞞串貨真實情況,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同時,對產品構件中標識的去除,存在銷售瑕疵,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經調解,銷售方一次性補償投訴人現金4000元。

通訊員 侍敏 徐浩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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